当今世界,信息通信技术已成为促进各国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推动力量。信息通信技术在不断改善人们生活质量的同时,也深刻地改变着人们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推动人类社会向信息社会迈进。
但不容忽视的是,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之间在信息通信发展水平上仍存在明显差距,全球范围内“数字鸿沟”不但没有缩小,反而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尽管我国
互联网已经形成一定规模,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普及程度仍然较低,存在着巨大的国际“数字鸿沟”。瑞典网民普及率已达75%,美国为68%,韩国为62%,日本为52%。全球互联网用户为8.1亿,平均普及率是12.7%;而中国的网民普及率约为7.2%,不仅远远低于发达国家50%以上的普及率,而且低于全球平均普及率。
巨大的“数字鸿沟”不仅存在于国家之间,而且存在于我国东部与西部之间、城市与乡村之间、中老年人与青少年人之间以及不同的行业和人群之间。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成果应当为每一个人所分享,信息权利已与
教育权利一起成为公民基本权利之一。在网络社会,文盲的定义不再是不识字,而是不会上网。面对巨大的国际“数字鸿沟”和国内“数字鸿沟”,我们不能因为这样那样的问题放慢我们的步伐,而应当走得更快更好。
建设信息社会,必须以人为本,缩小“数字鸿沟”,实现全球信息通信的协调发展,使现代信息通信技术惠及每一国家、每一普通民众。否则,信息社会将是不完整的。
要缩小“数字鸿沟”,加大发展力度是根本举措。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是信息通信持续快速增长的根本推动力。发展问题不解决,一切都无从谈起。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发展问题,致力于加快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为经济发展创造必要条件,同时,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和人民生活的不断改善又对信息通信的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